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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亲前戏逗逗哑巴(厌瞳)

回京城那天,祝蓉身边多了个小哑巴,不过十六七岁的模样,瘦弱苍白,不大起眼。

就是这么个不起眼的人,却是祝念死侍里的最强利刃。

祝念从穷山恶水的村子里把他带出来,那时他不过十一岁,四周吃人的野狼竟然被他赤手空拳的打死了,祝念找到他的时候,这孩子渴极了似的埋头在狼王的颈上喝血。

当时祝念都险些摁不住他。

“他有些野性,但是认主,会忠心于你,保你安危。”

大哥还交代过祝蓉,说这小哑巴叫厌瞳,有几分怪力,轻易不要靠近他,怕他收不住力气伤了人。

不过祝蓉闲不住,去京城的路最少也要半个多月,祝正宸又避她如蛇蝎,她无聊的时候就把小哑巴叫过来。

“瞳瞳,咱们掰手腕。”

宽大的马车内铺满了柔软的毯子,祝蓉懒懒散散靠在矮几上,冲他勾了勾手指。

厌瞳本跪在车门边,闻言垂下眼,耳根发烫,这羞人亲昵的“瞳瞳”二字,让他心跳徒然加快。

厌瞳跪过去,趴在祝蓉身前。

“来嘛,这次你可不能放水。”

祝蓉坐直身子,袖口一扫,漏出皓白的手腕和修长的手指,厌瞳闻到一阵醉人的香风,几乎要昏倒。

他抬起身子,跪到祝蓉对面,握上那金枝玉叶的手,指尖忍不住颤抖。

他又怎么能赢?

很快落败。

“没意思。”祝蓉神色恹恹的,却不松开他,不断用自己拇指摩擦着他的手背,一阵羞人的痒意,厌瞳不敢看她。

祝蓉轻挑着眉,厌瞳的手不大,少年人的骨感,手肉却很粗糙,布满大大小小的疤痕,一摸就知是握惯了刀枪的,与他略微稚嫩的脸庞极不相符。

厌瞳被她摸得不好意思,他不想让祝容看到他丑陋的手。

“你又输了,这次……我可不能饶过你。”

厌瞳茫然抬起头,眼里带着不解和不安。

只见祝蓉握住他的手,放在唇边吻了吻。厌瞳瞪大了眼睛,浑身过电一般,慌忙跪下身去,却不敢抽出手,仿佛那只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。

“抬起头。”

祝蓉看着眼前发抖的少年,正是因为见过他杀人不眨眼的无情与熟练,祝容很难相信他会因为一个吻而害怕,怕到不敢看她。

这倒让她觉得有几分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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